合格制造仓库(LMW)
作者:刘兴煌 | 2020 年 2 月 19 日
合格制造仓库执照(LMW)是在马来西亚《 1967年海关法》第65 / 65A条规定的仓库执照。 LMW的目的是对直接使用在被批准货品制造过程中(从初阶段到制成品)的原材料或组件、机械和设备给予关税豁免。借助这个措施,LMW执照持有人可以根据不同关税代码的特定限制,进口免税的原材料、设备或零配件。
制造商可以根据特定条件和程序,在临近的海关办事处进行提呈以申请LMW。所有在申请表格中的必要资料必须完整提呈。证书、平面图和其他证明文件,包括公司注册文件、地方政府证书、设计平面图和生产流程图等都必须一同提呈。
拟申请合格制造仓库执照者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 制造商必须拥有《1975年工业协调法》(ICA)认可的生产执照或获得马来西亚投资发展局(MIDA)发出的免税书
- 制造商必须符合《 1967年海关法》第2条第(1)款对制造的诠释
- 制造商必须在12个月内出口超过总产量80%的制成品
除制造活动外,LMW执照持有人还可以在其场所内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进行其他被批准的活动,如下所述:
- 增值活动
- 再制造、维修和保养
- 国际采购中心
- 区域配送中心
LMW执照持有人可以为其总产量20%的制成品进行本地销售,而此在本地销售的制成品将被视为进口货品。因此,在制成品将会在放行并被销售前根据不同税率被征收关税(参见网站:http://mysstext.customs.gov.my/tariff/)。若执照持有人打算在本地为超过总产量20%的制成品进行销售,将必须向马来西亚投资发展局(MIDA)申请特别批准。
马来西亚皇家海关署(RMCD)对LMW持有人的其中一个要求是必须向海关办事处提呈月度与年度原材料与制成品报告(即M1,M2和M4)。因此,为限制性豁免关税的原材料进行适当的记录、管理和监督是至关重要的。
更新仓库执照的费用应在期满至少一个月前提呈,否则延期更新将被罚款。对于那些归类为关键物品(例如衣服)的制成品,银行担保必须同时被提呈;而对于非关键物品(例如塑料、钢材)的制成品,一般的海关债卷则必须被提呈。
LMW申请的笼统流程图
所需文件清单
- 封面书信
- 表格JKED第 1号
- 表格A –申请《1967年海关法》第65 / 65A条例下的合格制造/仓库准证
- 《竣工与合规证书》副本
- 地方政府颁发的营业执照/证书副本
- 公司注册文件(表格A和表格D、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M&A)、表格9、表格49、表格44和表格24)
- ICA 1975颁发的生产执照副本
- 位置平面图、分布平面图、标高图(由注册建筑师认证)
- 生产过程流程图
- 机械和工具、原材料/零件与制成品清单
- 投入与产出对比值
- 工厂租赁协议书
- 全部董事的护照尺寸照片和身份证副本
- 其他相关文件
分布图示例
适合用于合格制造仓库的场所,必需是永久建筑物,并应海关行政总裁的要求建造。建筑物必须为原材料储存、制成品储存、生产区域和包装区域提供单独的空间。
刘兴煌
总经理
IPM专业服务私人有限公司